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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产品质量2021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31    作者:     来源:     点击:

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1年室内装修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产品质量2021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5%和86.9%,具体如下:

一、中密度纤维板不合格发现率为15%

2021年中密度纤维板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7个省(区)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较上次抽查下降8.1个百分点。

重点对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甲醛释放量、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

经技术机构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使用了劣质的木材原料;二是胶黏剂配方不科学,施胶量和热压工艺不合理;三是部分小型企业质量控制管理措施不规范,缺乏对产品质量的必要管控。

2021年中密度纤维板国家监督抽查,在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河北省四大产业集聚区共抽查了50批次,占中密度纤维板抽查总批次的62.5%,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7.7%、11.1%、15.4%、26.7%。

二、刨花板不合格发现率为13.1%

2021年刨花板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4个省(区、市)84家企业生产的84批次产品,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1%。

重点对静曲强度、内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2h吸水厚度膨胀率、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静曲强度、内胶合强度、2h吸水厚度膨胀率、甲醛释放量。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2h吸水厚度膨胀率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配方设计不合理,施胶、施蜡比例或防水剂的用量不当;7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主要是企业使用的胶黏剂本身含有的游离甲醛较高,或采用了不合理的施胶工艺和热压工艺,导致未能充分反应固化而残留在板材中的游离甲醛在使用中大量释放。

2021年刨花板国家监督抽查,在广东省、山东省、河北省三大产业集聚区共抽查了41批次,占刨花板抽查总批次的48.8%,上述3个省的不合格发现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原文链接:2021年室内装修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